学习流程:
飞机维修相关理论知识学习、航空公司飞行基地专业知识及飞机维修操作规则学习→维修实际操作经历96个月→参加飞机维修及维修管理。
教学目标:
《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》CCAR-66-R1中国民用航空局-民用航空维修人员执照、中国民用航空局-民用航空器部件维修人员执照、中国民用航空局。
培养目标:
从事飞机机体结构与附件修理、装配和调试、飞机试飞及其故障诊断和排故、飞机修理技术管理、飞机外场维护等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。
课程设置:
人为因素、航空法规、质量管理、机械制图与CAD、机械设计基础、电工与电子技术、液压传动与控制、空气动力学与热工基础、飞机构造与系统、飞机机体修理、飞机附件修理、基本钳工实训、装配钳工、钣金成型与铆接实训、飞机装配与调试实训等。
政审要求:
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处罚,无正在被国家机关侦查、起诉、审判,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,未参加非法组织,现实表现良好,品行端正。